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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轉發: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在全省燃氣行業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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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建科函[2006]536號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市政園林、城管局(燃氣管理處):
為了提高我省燃氣行業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和生產一線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根據省建設廳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字[2002]36號)和省建設廳《關于開展燃氣專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05]166號)精神,現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在我省燃氣行業全面實行持證上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與要求
從2007年7月1日起,全省從事燃氣行業的燃氣管道工、燃氣輸送工、燃氣調壓工、燃氣表修理工、燃氣用具修理工、燃氣用具安裝檢修工、供氣管理員、液化石油氣鋼瓶檢修工、液化石油氣罐區運行工、液化石油氣機械修理工、液化石油氣灌瓶工等11個關鍵工種的勞務人員,都必須經考核鑒定合格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應工種的勞務工作。二、培訓、鑒定和發證工作的實施與管理
(一)全省各地區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粵建科字〔2002〕36號和粵建科函〔2005〕166號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落實工作,確保燃氣專業職業技能考試和鑒定工作的質量。
(二)燃氣行業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范圍,分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并原則上首先從初級工作開始逐級培訓、鑒定,可以連續進行培訓鑒定。燃氣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和考核鑒定工作以國家職業標準和鑒定規范為依據。技能鑒定包括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考核,兩個部分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方可取得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建設廳聯合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
(三)全省培訓機構和鑒定站必須嚴格按照省建設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培訓和鑒定范圍,開展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參加培訓的人員可以自行選擇培訓機構,但不管參加哪里的培訓,都必須統一參加省里組織的考試,并接受具有鑒定資格的機構鑒定,省建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會在建設網上定期公布考試時間并提前接受報名。目前,具備燃氣行業鑒定資格的僅有港華燃氣職業技能鑒定站(電話:020-22205708)。有意參加考試鑒定者也可直接向該鑒定站查詢。
(四)廣東省建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統籌全省燃氣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發證工作。廣東省建設廳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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